可以享受学前“一免一补”资助。
资助项目:学前“一免一补”资助。
资助对象: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家庭及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
资助标准:按照免除保教费每生750元/学期、补助伙食费450元/学期的标准资助。
申请流程:每学期开学初,家长向幼儿园提出申请,按照资助工作要求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园于第一个月开始按照收费标准进行免、补。
发放方式:由学校初审、公示,教育局审核、财政局复核无异议后,将资助资金拨付至幼儿所在幼儿园账户,剩余保教费和生活费由家长自行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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