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的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脱贫(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及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资助标准:小学非寄宿生250元/学期,小学寄宿生500元/学期,初中非寄宿生312.5元/学期,初中寄宿生625元/学期。
申请流程:每学期开学初,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按照资助工作要求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补助。
发放方式:由学校初审、公示,教育局审核、财政局复核无异议后,资助资金由学校通过代发系统支付至学生监护人资助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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