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卫党办发[2023]29号):一是创建万头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乡镇。达到万头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乡(镇)标准,存栏达到10000头以上且当年新增30%以上,每个以奖代补20万元。二是创建千头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村。达到千头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村标准,存栏达到1000头以上且当年新增30%以上,每个以奖代补5万元。三是创建万只肉羊标准化养殖示范村。达到万只肉羊标准化养殖示范村标准,存栏达到10000只以上且当年新增30%以上每个以奖代补5万元。四是建设日处理生鲜乳1000吨以上的乳品加工企业,建成投产后以奖代补500万元。五是建设年屠宰肉牛2万头(肉羊10万只)以上的屠宰加工企业,符合标准化屠宰加工建设标准,建成投产后以奖代补300万元。六是对现有乳品加工企业、牛(羊)定点屠宰场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投资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以奖代补50万元。七是新建万头奶牛标准化养殖场,符合万头奶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标准,存栏达到60%以上,每个以奖代补150万元;新建万头肉牛标准化养殖场,符合万头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标准,存栏达到60%以上,每个以奖代补100万元;新建千头肉牛标准化养殖场,符合千头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标准,存栏达到70%以上,每个以奖代补20万元;新建千只肉羊标准化养殖场,符合千只肉羊标准化养殖场建设标准,存栏达到70%以上,每个以奖代补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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