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户申报监测对象后,需配合开展入户核实,需要如实准确提供家庭和成员有关情况信息,并授权我们依法依规核查核实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经村内评议公示,由县乡逐级审核批准。
2.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行业部门预警汇总的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花名册,由县、乡、村干部同步入户核实(农户授权承诺,同步开展信息核查)——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复核初审会议研究——县级批准纳入——乡村采集录入信息。公示环节原则上只在村内开展一次,县乡不再重复公示。监测对象认定要经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等)批准或授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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